
IT之家 3月29日消息,經過三年多的訴訟,谷歌周一被巴黎商業(yè)法院判處200萬歐元(約 1400萬元人民幣)的“民事罰款”,罪名是對移動 App 開發(fā)者的濫用商業(yè)行為。
根據(jù)法新社和《費加羅報》周二查閱的判決,谷歌有三個月的時間修改其分銷合同的七項條款。
“我們對巴黎商業(yè)法院的決定感到遺憾,Android 和 Google Play 為開發(fā)者提供了比任何其他平臺更多的選擇,并有可能接觸到更廣泛的受眾,”谷歌在發(fā)給《費加羅報》的一份聲明中評論道,并表示保留上訴的權利。
2018年,法國競爭、消費者事務和欺詐預防總局 (DGCCRF) 起訴了谷歌。法院在裁決中批評谷歌稱,合同要求開發(fā)人員將 App 內購價格設置在谷歌定義的價格范圍內,并要求從每筆銷售中收取30%的傭金”。
IT之家了解到,法院總共列出了七項濫用條款,要求谷歌在三個月內將其從合同中刪除,并將進行每天1萬歐元(約70000元人民幣)的延遲罰款。
谷歌辯稱,自2016年以來,其合同發(fā)生了重大變化,一些有爭議的條款已經消失。例如,文件現(xiàn)在規(guī)定谷歌和開發(fā)者都可以解除合同,從而結束了關系的不對稱。谷歌還聲稱改變了傭金率。對于在 Google Play 上年收入低于100萬美元的開發(fā)者來說,傭金比例從30% 下降到15%。
此外,DGCCRF 也將蘋果告上了法庭,案件仍在調查中。
網(wǎng)站首頁 |網(wǎng)站簡介 | 關于我們 | 廣告業(yè)務 | 投稿信箱
Copyright © 2000-2020 www.hexin8.com All Rights Reserved.
中國網(wǎng)絡消費網(wǎng) 版權所有 未經書面授權 不得復制或建立鏡像
聯(lián)系郵箱:920 891 263@qq.com
珲春市| 陵水| 潍坊市| 黔东| 肥西县| 连城县| 鄂尔多斯市| 读书| 田阳县| 石台县| 长阳| 宜城市| 朝阳县| 盈江县| 泰安市| 扎囊县| 乌兰浩特市| 那坡县| 凤山市| 新民市| 十堰市| 大冶市| 思南县| 延安市| 墨竹工卡县| 互助| 喀什市| 重庆市| 辰溪县| 邓州市| 清徐县| 泸西县| 台北市| 蓬安县| 盐亭县| 芜湖县| 剑阁县| 托里县| 富裕县| 襄樊市| 阿图什市|